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生产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工商局、药监局关于企业更名的相关资质证明,比如工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生产许可证上关于更名的附页。
3、变更注册(营业)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还应提交新地址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2变更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所需材料 变更申请表 GS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4、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一式二份。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须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准予注销通知书”或者“准予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从上次注册证生效时间往后推年份)。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流程:提交变更申请→提交变更资料→注册机构材料接收→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如果是要改生产地址,在另外一个地方生产的话,那工作量就大了,需要通过审批之后才能生产,药智论坛有很多相关法规讨论你自己去看吧。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后,药品生产企业需确保生产活动与新的许可事项相符合。企业应根据变更内容,对生产工艺、设备、质量控制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保证药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法律分析:《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事项的变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事项的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包括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法律主观: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是指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
药品变更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三大类:注册类变更、生产监管类变更、质量体系类变更。注册类变更,就是涉及到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的相关内容时,需要启动注册类变更。4个附件分别为: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原、辅、内包、中间体、成品)、标签、说明书。
药品上市后的变更包括审批类变更、备案类变更、报告类变更。审批类变更:审批类变更是指对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的重大变更,需要向相关药监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执行。这种变更通常涉及药品配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重要方面的变化。审批类变更需要提交详细的变更申请材料,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药品上市后的变更,按照其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风险和产生影响的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审批类变更、备案类变更和报告类变更。
根据《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持有人变更按区域进行划分有以下三类:(1)境内生产药品持有人的变更;(2)境外持有人之间变更;(3)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
药品上市后可能会经历一些变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剂型和规格的变更 药品上市后,制药公司可能会考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药品的剂型和规格。例如,改变药物的剂型(如从片剂改为胶囊剂)或调整药物的规格(如增加或减少药物的含量)。
药品上市后的变更包括:注册管理事项变更、生产监管事项变更。
猜测您想问的是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是审批还是申请?申请。药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的,首先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变更后,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
药品生产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生产地址变更和生产范围变更,需要进行技术审查及现场检查。药品生产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变更,仅需审核资料即可完成变更。
生产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工商局、药监局关于企业更名的相关资质证明,比如工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生产许可证上关于更名的附页。
1、许可证上应详细载明多个重要信息,如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其中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和生产地址的确认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名称需遵循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原则,生产地址需如实填写,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范围则按国家规定填写。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2、生产监管事项的变更,又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登记事项即为在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信息,如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若有变更,按照登记事项变更管理。许可事项指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的变更。
3、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事项主要是指,国家药监局根据申报企业的生产规模、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情况审查后,对企业的生产能力、工艺水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评估,最终核发许可证,许可企业具备生产、销售一定种类的药品的资格。
4、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内容为?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包括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载明的技术内容和相应管理信息的变更,具体变更管理要求按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生产监管事项变更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具体变更管理要求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5、【单选题】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召回进展情况的频率应为 A每日 B每3日 C每7日 D每15日 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于2018年11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